1、采購和使用有制造許可證的企業的合格產品,不使用超期未檢驗的氣瓶;
2、用戶應到已辦理充裝注冊的單位或經銷注冊的單位購氣,自備瓶應由充裝注冊單位委托管理,實行固定充裝;
3、氣瓶使用前應進行安全狀況檢查,對盛裝氣體進行確認,不符合安全技術要求的氣瓶嚴禁入庫和使用,使用時必須嚴格按照使用說明書的要求使用氣瓶;
4、氣瓶的放置點,不得靠近熱源和明火,應保證氣瓶瓶體干燥,可燃、助燃氣體瓶與明火的距離一般不小于10m
5、氣瓶立放時,應采取防傾倒的措施。
6、夏季應防止暴曬
7、嚴禁敲擊、碰撞;。
8、嚴禁在氣瓶上進行電焊引弧
9、嚴禁用溫度超過40℃的熱源對氣瓶加熱,瓶閥發生凍結時嚴禁用火烤;
10、瓶內氣體不得用盡,必須留有剩余壓力或重量,永久氣體氣瓶的剩余壓力應不小于0.5MPa;液化氣體氣瓶應留有不少于0.5%-1.0%規定充裝量的剩余氣體;
另外一些氣瓶應當存放在相關的氣瓶存儲柜中,我們參考下圖